一、变更抚养权原告撤诉怎么办
原告撤诉后,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诉讼程序终结,法院不再进行实体审理。若原告仍主张变更抚养权,可在撤诉后再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再次起诉时,原告应提交证据证明存在应当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例如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虐待遗弃子女、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等情形,或子女年满八周岁且愿意随原告生活且原告具备抚养能力等。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依法审查是否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二、变更抚养权时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
变更抚养权与损害赔偿并无必然关联。变更抚养权通常是基于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等因素,由一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而损害赔偿需有法定情形,比如一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行为给另一方或子女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损害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的损害情况确定。对于财产损失,一般按实际损失赔偿;对于人身损害,需结合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以及伤残等级等综合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会依据证据,结合实际情况酌定最终的赔偿金额。所以没有固定标准,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三、变更抚养权立案费要多少
变更抚养权纠纷属于非财产案件范畴。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具体收费金额由受理法院依据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地区实施标准确定,实践中通常在50元至100元区间内(如部分地区统一按70元/件收取)。
需特别说明:若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中同时附带财产分割、抚养费调整等财产性诉求,财产部分需另行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诉讼费(例如财产总额超20万元的部分按0.5%加收)。建议当事人立案前向受理法院窗口咨询具体金额,或通过法院官网查询当地诉讼费缴纳细则确认。
(注:上述收费为一审立案阶段的案件受理费,不包含保全费、执行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当我们探讨变更抚养权原告撤诉怎么办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诉后原告若想再次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注意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而且撤诉后,原有的抚养权归属依然维持现状。若被告在原告撤诉后,也有变更抚养权的想法,同样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诉讼。如果您对变更抚养权原告撤诉后的再次起诉流程、被告如何争取变更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