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一方多久开始不给抚养费
通常情况下,离婚后一方应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的时间开始支付抚养费,若不按约定或判决履行,就属于不给抚养费。
如果是协议离婚,按照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支付时间,对方未支付即构成违约;若是诉讼离婚,自法院判决或调解书中确定的支付日期起,未支付则违反法律义务。
一般来说,子女年满18周岁,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子女虽已满18周岁却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继续支付。
二、离婚后一方债务如何去分担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的债务与分担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方债务通常由负债方自行承担,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共同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而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判决。一方债务情况不影响其承担抚养费的义务,但如果因债务导致支付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可向法院请求适当调整抚养费数额,不过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支付能力下降。
三、离婚后一方付的抚养费要如何计算
抚养费计算通常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
特殊情况的,如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探讨离婚后一方多久开始不给抚养费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当一方停止支付抚养费后,另一方要如何维护孩子合法权益呢?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另外,抚养费的数额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孩子成长、生活学习费用增加,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适当调整。若你在抚养费支付时间、追讨及调整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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