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经法院判决房屋会判给谁
离婚案件中房屋归属的判决需结合房屋性质及具体情况确定:
1.个人财产情形:若房屋为一方婚前全款购置、婚前付首付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赠与该方的,属个人财产,法院通常判归产权登记方。
2.共同财产情形:婚后共同购置、婚前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或婚后父母出资未明确赠与一方的,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结合双方意愿、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判决归属,取得房屋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若双方均不愿取得房屋,可判决拍卖后分割价款。
需注意,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如未登记或出资证据不足),需举证证明产权归属,否则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
二、离婚经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数额时,核心依据为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具体规则如下:
1.固定收入者: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提高至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月总收入含工资、奖金等税后实际收入)。
2.无固定收入者: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特殊情形:子女有重大疾病(如重疾医疗费)、教育特殊需求(如公立学校外的必要支出),或父母一方经济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降低比例。
抚养费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日常必要支出;大额额外支出(如一次性大额医疗费用)需另行协商或由法院酌情判决分担。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若子女16-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
以上为法定裁判标准,个案中法院会结合具体证据(如收入证明、子女消费凭证)综合判定。
三、离婚经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搬离如何处理
对方拒不搬离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您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申请强制执行:持生效离婚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法院有权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迁出房屋,逾期未履行的,可采取强制迁出措施(如委托第三方搬迁、腾空房屋)。
2.追究法律责任:若对方仍拒不配合,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对其处以罚款(个人最高10万元)、拘留(15日以下);情节严重构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的(《刑法》第313条),可追究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3.注意事项:申请执行需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246条),逾期将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若判决未明确房屋归属或居住权,需先就房屋分割另行诉讼,但您所述情形已判决,直接申请执行即可。
建议尽快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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