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抚养子女权是什么
根据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监护编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定的权利与义务复合形态,核心内容如下:
一、法定依据
《民法典》第26条明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1067条补充,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者)有权请求给付抚养费。
二、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内容
1.抚养义务:提供未成年子女或需扶助成年子女的生活、医疗、教育等必要物质条件,保障其生存权与发展权;
2.教育权利与义务:引导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培养其良好品行,禁止放任或虐待;
3.保护权利与义务:作为法定监护人,代理子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管理其财产,防止子女人身、财产权益受侵害(《民法典》第34条);
4.探望权: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民法典》第1086条)。
三、法律约束
抚养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得放弃或免除。若父母拒不履行,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抚养费给付;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遗弃罪(《刑法》第261条)。
综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基于身份关系的法定责任,兼具保障子女权益与行使监护权的双重属性。
二、父母抚养子女的年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年龄标准可分为一般情形与例外情形:
一、一般标准
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持续至子女年满18周岁(即成年)。年满18周岁的子女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原则上无需继续履行法定抚养义务。
二、例外情形
成年子女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责任。具体包括: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如普通高中、中专、技校等);
2.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如重大疾病)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请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总结
法定抚养义务原则上至18周岁止,例外情形需结合子女是否“不能独立生活”的实际状态判定,核心是保障子女的基本生存与教育权利。
三、父母抚养子女的份额该如何划分
在我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共同抚养的义务,一般不存在份额划分一说。
若父母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应共同承担抚养责任,为子女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和条件。
若父母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当我们探讨父母抚养子女权是什么时,除了了解其基本概念,还需知道一些相关的重要问题。比如,在离婚等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呢?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另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也是大家关心的。抚养费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你对父母抚养子女权的更多细节,像抚养权变更流程、抚养费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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