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抚养权可以有什么诉求
变更抚养权的诉求需基于法定事由提出,具体可包括以下内容。其一,请求判令将子女抚养权变更至己方。其二,主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法定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形,如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其三,若子女已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愿随己方生活,可将该意愿作为诉求依据,并同时证明己方具备抚养能力。其四,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变更抚养权的,亦可据此提出诉求。上述诉求需结合具体事实与证据予以支撑,通过诉讼方式实现变更。
二、变更抚养权官司打赢后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判决生效后,需确认判决效力,一审判决应待上诉期届满对方未上诉即生效。持生效判决书可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子女户口信息,向学校提交判决更新监护人信息。若对方拒不履行交付子女或配合变更的义务,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必要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配合,或对拒不履行者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续应依判决履行抚养义务,保障子女生活学习稳定,凭判决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三、变更抚养权被告缺席怎么办
变更抚养权纠纷中被告缺席,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会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是否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如原抚养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原告生活且原告有抚养能力等。缺席判决不影响判决法律效力,被告若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上诉,未上诉则判决生效。生效后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结合子女实际情况保障判决履行。
在探讨变更抚养权可以有什么诉求时,除了常见的要求变更抚养权归属外,还有一些相关诉求值得关注。比如,获得抚养权一方可诉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数额,以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各方面的开支。同时,也能诉求明确探视权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确保非抚养方合理行使探视权,也让孩子能得到双方的关爱。若变更抚养权过程中涉及孩子户口迁移等问题,也可在诉求中提出。如果您对变更抚养权的诉求还有疑问,或者在实际操作中有难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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