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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被迫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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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2 · 1664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强奸罪对象一般指女性,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男性被迫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目前不能认定为强奸罪。但男性被迫与他人(含男性)发生性关系,可能涉嫌强制猥亵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等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构成该罪,情节恶劣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男性遇此情况可报警维权。
如果男被迫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

一、如果男被迫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

在我国,强奸罪的对象一般指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所以男性被迫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目前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不过,若男性被迫与他人(包括男性)发生性关系,可能涉嫌强制猥亵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该罪。若情节恶劣,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男性遭遇此类情况,可及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男子被迫发生性关系在法律上算强奸吗

在中国,目前《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对象为女性。即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所以男子被迫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不过,若加害者为男性,对被迫的成年男性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可依据《刑法》以强制猥亵罪论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该罪,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被迫者是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加害者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依猥亵儿童的情形从重处罚

三、女子强迫男子发生性关系法律如何定性

在中国,女子强迫男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为女性。但该行为可能涉嫌强制猥亵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构成强制猥亵罪,这里的“他人”包括男性。若女子强迫男子发生性关系,符合采取暴力、胁迫等违背男子意愿的手段与其性接触的,可认定为强制猥亵行为。犯强制猥亵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探讨如果男被迫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这个问题时,其背后还有一些关联要点需关注。目前我国强奸罪的法律定义主要针对男性对女性的侵害,但男性被迫发生性关系虽不构成通常意义的强奸罪,却可能涉及强制猥亵罪。而且受害者不仅会遭遇心理创伤出现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还面临感染性传播疾病的风险。要是你在这类性别侵害法律适用、受害者后续维权途径等方面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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