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非法同居期间借出的钱怎样要回
关于非婚同居期间借出款项的返还问题,核心在于借贷关系的成立与否,同居关系本身不影响债权债务的认定。以下是具体法律分析及建议:
一、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第679条:
1.借贷合意是前提:借款合同需双方达成“出借-返还”的意思表示(如借条、聊天记录中明确为“借款”);
2.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款项交付时生效(转账记录、现金交付凭证等可佐证)。
非婚同居关系不改变借贷的性质——即使双方存在亲密关系,只要能证明借贷事实,债权即受法律保护。
二、维权步骤
1.固定证据:
间接证据:转账记录(附言标注“借款”)、聊天记录(提及“还款”“借款金额”)、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对方承认借款事实)。
2.协商优先:向对方发送书面催告函(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留存沟通记录;
3.诉讼追偿:若协商无果,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证据清单(借贷合意+款项交付),请求法院判令返还借款。
三、注意事项
若无法证明“借贷合意”(如无任何借款表述的转账),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或“同居期间的共同支出”,法院不予支持返还;
诉讼时效为3年(自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或主张权利之日起算),需及时行权。
综上,关键在于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与同居关系无关。建议尽快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债权。
二、非法同居期间赠与怎样认定
关于非法同居期间赠与的认定,需结合同居性质、财产属性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核心在于区分同居类型与财产处分的合法性:
一、区分同居类型
现行法律已无“非法同居”概念,实践中分为两类:
1.未婚男女非婚同居:双方无婚姻关系的自愿共同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婚外同居(含重婚或婚外情同居)。
二、不同情形下的赠与效力
1.未婚同居期间的赠与
若赠与系赠与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处分的是个人财产(非他人或共同财产),不违反公序良俗,则赠与有效。
附条件赠与(如以结婚为条件):若条件未成就(如未结婚),赠与人可依《民法典》第663条主张撤销赠与(需证明条件存在);
无条件赠与:交付(动产)或登记(不动产)后,一般不可撤销。
2.婚外同居期间的赠与
此类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或侵犯配偶财产权,通常无效:
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依《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分权)主张赠与无效,要求返还财产(第三者需返还全部赠与物);
处分个人财产:若赠与目的是维持不正当关系(如“包养费”),因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153条),赠与仍无效,配偶或赠与人可主张返还。
三、关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663条:附义务赠与未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撤销。
结论:婚外同居的赠与原则无效,未婚同居的赠与需结合财产属性与条件判断效力,最终以法院结合具体案情认定为准。
三、非法同居期间财产起纠纷如何处理
非法同居一般指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期间财产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归该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属于个人财产。
其次,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若能证明各自出资比例,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视为等额享有。
另外,双方在同居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遵循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当我们探讨非法同居期间借出的钱怎样要回时,还需考虑一些关联问题。比如若这笔借款涉及到第三方,像借款人将钱转借给他人,这会使追款变得更复杂。另外,借款时若有利息约定,在追款时利息该如何主张也是关键。非法同居关系中的借款追讨本就有其特殊性,若遇到借款主体复杂、利息计算等难题,可能会让您不知所措。如果您在非法同居期间借出的钱追讨上存在疑问,或者对相关法律细节不清楚,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