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精神病史的人能不能离婚
存在精神病史的人能否离婚,需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及具体情形区分处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下
若精神病史者病情稳定,能独立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亲自办理;诉讼离婚需举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离婚条件。
2.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下
若因精神疾病导致不能完全或完全不能辨认自身行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得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仅可通过诉讼离婚,由其法定代理人(如配偶以外的监护人)代为提起或参与诉讼。法院需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同时需保障该方合法权益(如财产分割、后续扶养安排)。
3.婚前隐瞒重大精神疾病的特殊情形
若一方婚前隐瞒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精神疾病,另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53条请求撤销婚姻(而非离婚),撤销权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综上,精神病史不必然阻碍离婚,但需根据行为能力状态选择合法程序。建议结合具体病情及婚姻状况,由专业代理人协助处理。
二、存在精神病人的婚姻可不可以离婚
存在精神病人的婚姻可以依法解除,但需结合具体情况遵循特殊程序和法律规定:
1.离婚方式限制:若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重度精神病无法辨认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协议离婚(协议需双方完全自愿且具备行为能力),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且需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优先)参与诉讼。
2.判决离婚的核心条件: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需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精神病人病情导致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如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家庭正常运转),或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法院通常准予离婚。
3.权益保障义务:离婚时需优先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分割适当倾斜、确定其后续监护责任(如指定监护人)、明确扶养费支付等(若配偶无能力扶养,需由其他近亲属或相关机构承担)。
综上,精神病人婚姻的解除需通过诉讼程序,以感情破裂为判决依据,并严格落实对精神病人的权益保护。
三、存在精神病情况,因离婚是否能离掉
存在精神病情况的离婚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后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维系的,法院可认定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协议离婚因无法自主表达意愿而不适用,需通过诉讼离婚,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与诉讼。诉讼中需妥善处理患者的监护及生活保障事宜,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情形的,离婚请求可获法院支持。
当探讨存在精神病史的人能不能离婚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离婚过程中涉及的精神病人的监护权变更问题,如果在离婚后原监护人不再适合履行监护职责,就需要进行监护权的变更。另外,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对于存在精神病史的一方可能会有特殊照顾。如果您在存在精神病史的人离婚相关事宜上,如监护权变更的程序、财产分割的具体比例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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