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签协议对婚前财产约定有无效力
婚内签协议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只要婚内签订的关于婚前财产约定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即为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之后因该婚前财产产生纠纷,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二、婚内签协议保证不离婚是否有效
婚内签协议保证不离婚一般无效。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婚姻制度的重要原则。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或剥夺一方的离婚自由权。
虽然夫妻可依法对婚内财产归属、子女抚养等事项进行约定,但以协议保证不离婚,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与法律精神相冲突,所以此类协议通常无法获得法律认可和保护。若一方基于该协议主张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三、婚内签协议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哪个
婚内预先签订的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协议,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婚内协议中对抚养权的预先约定,本质是对未来离婚时权利义务的预设,但离婚时的实际情况(如双方经济状况、子女意愿、一方是否存在不利于抚养的情形等)可能发生变化,法院会结合届时的具体事实重新判断,而非直接依据该协议作出裁判。
若双方希望明确抚养权归属,建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通过正式的《离婚协议》作出约定。该协议需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剥夺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利)。即便如此,若离婚后一方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且能证明原约定不利于子女成长,法院仍可依法变更。
综上,婚内抚养权协议仅为双方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核心仍需以离婚时子女的实际利益为判断基准。
当探讨婚内签协议对婚前财产约定有无效力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协议约定后,若一方反悔想变更或撤销该约定,在法律上会有怎样的规定和限制。另外,若涉及债务问题,这份对婚前财产的约定是否会影响夫妻对外债务的承担。这些情况在实际生活中都可能遇到,若处理不当,会引发诸多法律纠纷。若你对婚内签协议对婚前财产约定的更多细节、变更撤销情形或债务关联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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