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和丈夫离婚20年后财产咋分
离婚20年后通常不能再对原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已通过协议或判决完成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形,可尝试重新分割:一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二是离婚时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但需注意,自发现上述情况起三年内要提起诉讼。若已过20年且无特殊情况,通常无法再分割财产。
二、离婚20年后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20年再请求分割财产受诉讼时效限制。若离婚时已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处理完毕,之后通常不能再要求重新分割。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可随时请求分割,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实践中需有充分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20年后主张财产分割是否受法律保护
离婚20年后主张财产分割一般不受法律保护。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20年已远超该诉讼时效期间,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基于胁迫、欺诈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且有证据证明一直不知权利受侵害,有可能获法院支持,但难度极大。
当我们探讨“我和丈夫离婚20年后财产咋分”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是离婚后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会涉及到主张分割的诉讼时效问题,不同情况的时效计算可能不同。另外,若在这20年里一方对原属共同财产的物品进行了添附、改造等增值行为,增值部分的财产分配也较为复杂。如果您对离婚多年后财产分割的时效、增值财产分配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让担忧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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