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婚姻后能获得什么补偿
撤销婚姻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对于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行为方式、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以弥补无过错方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二、撤销婚姻后要分割财产吗
撤销婚姻后财产是否分割需视情况而定。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里的财产分割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所不同,并非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比如,一方因受到胁迫而结婚后申请撤销,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婚姻被撤销,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给予其适当多分财产等。总之,撤销婚姻后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关键在于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法裁判,核心是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三、撤销婚姻后可不可以提出补偿要求
可撤销婚姻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若因上述可撤销婚姻情形导致无过错方受到损害,如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无过错方在婚姻被撤销后,可依法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撤销婚姻后能获得什么补偿时,除了常见的财产分割补偿,还有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若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被撤销,无过错方因承受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可要求过错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在婚姻期间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的一方,如承担较多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在撤销婚姻后也可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要是你对撤销婚姻后的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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