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夫妻所欠的债务该谁来还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及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债务需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处理:
一、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偿还
1.认定标准:
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的债务;
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所需,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2.偿还方式: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
二、个人债务的偿还
一方婚前债务、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所需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配偶无清偿义务。
关键提示: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的,对“超出日常所需的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负有举证责任。
以上为核心规则,具体需结合债务凭证、资金流向等证据综合判断。
二、离婚时夫妻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三核心因素: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具体标准为:有固定收入者,按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者,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特殊情形可适当调整比例。抚养费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非法定必要的额外费用需双方协商确认。
给付方式以定期为主,有条件者可一次性给付。若子女实际需求增加或父母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可诉请法院调整抚养费数额。
以上为法定一般标准,具体需结合个案实际情况确定。
三、离婚时夫妻给孩子的财产怎样分
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将财产赠与孩子,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孩子,离婚时夫妻双方无权分割。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就发生转移。
若只是有给孩子财产的意愿,但未完成实际赠与,比如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该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探讨离婚时夫妻所欠的债务该谁来还这个问题,除了明确债务归属,还需关注债务偿还过程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一方在偿还了本不应自己承担的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另外,对于一些以虚假债务来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行为,法律是不予支持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在离婚债务偿还上有诸如追偿流程如何操作、怎样识别虚假债务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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