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的标准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逮捕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要求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且该事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相关证据已查证属实。
2.刑罚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结合已有证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社会危险性条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满足上述条件,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可执行逮捕。
二、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有以下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系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变更为取保候审。二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可变更。三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变更强制措施。四是被逮捕人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退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等,社会危险性降低,也可考虑变更。变更需由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三、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需满足以下常见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变更为取保候审;二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取保候审;三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可考虑变更;四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五是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监视居住。
当探讨逮捕的标准条件是什么时,除了明确其本身的标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被逮捕后嫌疑人的权利保障问题,嫌疑人有权获得律师帮助、有权进行自我辩护等。另外,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也有严格规定,超期羁押是不合法的。若你对逮捕的后续流程、嫌疑人权利维护,或者羁押期限的具体规定等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一直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逮捕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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