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抚养权给对方如何重新拿回
离婚后若想重新拿回孩子抚养权,可通过以下途径:
双方协商:与对方友好沟通,若对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进行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变更: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二、离婚时抚养权在法律上如何规定
离婚时抚养权的规定如下: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另外,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利于子女的,应予以支持。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三、离婚时抚养权方面存在哪三大问题
离婚时抚养权方面的三大常见问题如下:
1.抚养权归属:这是核心问题。法院通常根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到八周岁的,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2.抚养费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可定期或一次性给付,必要时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3.探望权行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
当我们探讨离婚时抚养权给对方如何重新拿回这个问题,其实还需了解一些相关要点。比如,重新争取抚养权需要有法定的变更情形,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此外,变更抚养权通常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如果你在重新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对法定情形的认定、诉讼程序等还有疑问,不知道该如何更好地准备证据和应对,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的解答和实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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