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户夫妻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去分配
拆迁户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需区分拆迁房屋性质。若为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屋,安置房屋仍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房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可由双方协商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若被拆迁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应先进行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进行分割。分割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
二、拆迁户夫妻以后要是离婚怎么解决
拆迁户夫妻离婚时,涉及的主要是拆迁补偿利益的分割问题。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政策按房屋面积补偿,那么拆迁补偿款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按人口补偿,另一方基于人口因素获得的补偿部分归其个人所有。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同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三、拆迁户夫妻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拆迁户夫妻离婚,若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协商不成,则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当我们探讨拆迁户夫妻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去分配时,除了已解答的分配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拆迁补偿款中若包含对家庭成员的安置费用,这部分费用在离婚时该如何处理。另外,如果拆迁所得房产涉及后续的增值部分,在离婚财产分配时又该如何计算。这些情况都会让离婚财产分配变得更加复杂。若你在拆迁户夫妻离婚财产分配上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安置费用的具体分割、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等,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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