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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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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9 · 1695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主体为达到16周岁、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目的;客观方面实施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行为,即自认为不被发觉暗中取财;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含有形及无形物。数额上,达当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等),各地有差异。多次、入户、携凶器、扒窃不论数额均构成犯罪。
盗窃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盗窃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如下:

行为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客观方面:实施了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

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有形财物和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物,如电力、煤气等。

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分别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各地数额标准有所差异。需注意,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

二、盗窃罪成立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的成立需满足: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平和手段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财物,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盗窃罪既遂的通说是失控加控制说。一般情况下,若财物脱离原所有人或占有人控制,且行为人已实际控制财物,就认定为既遂。比如,扒窃时将财物从他人口袋拿出,入户盗窃将财物带离房屋等。但对于一些体积较大难以搬走的财物,使财物的位置发生移动且达到使被害人对财物失去控制的程度,也构成既遂。

三、盗窃罪成立数额标准多少

盗窃罪的入罪标准分为数额型与非数额型两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型入罪标准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非数额型入罪情形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此类行为无论盗窃数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

在了解了盗窃罪成立条件有哪些后,我们还需知道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盗窃财物后主动归还的情况该如何判定?若在盗窃过程中主动归还财物,可能会在量刑时作为从轻情节考虑,但并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另外,盗窃罪的金额认定标准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如果你对盗窃罪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盗窃罪成立条件本身仍存在疑问,想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处理情况,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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