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网络赌博罪量刑的金额标准是多少
开设网络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
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网络赌博罪具体量刑是怎样
开设网络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况,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等情形。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
三、开设网络赌博罪从犯会如何量刑
开设网络赌场罪从犯应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依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法院会综合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判断。若从犯在犯罪中仅提供轻微协助、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等,可能适用从轻处罚,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相对主犯较轻刑罚;若作用极小、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会减轻处罚至低于法定刑,甚至在符合条件时免除处罚。
在明晰开设网络赌博罪量刑的金额标准是多少之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涉及到为网络赌博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其违法所得数额同样会影响量刑。此外,参赌人数也是判定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网络赌博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也会让众多家庭陷入困境。如果您对开设网络赌博罪量刑的金额标准相关的细节,像不同金额对应具体量刑区间、特殊情形下的金额认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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