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种情况下法官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在抚养权纠纷中,以下情况法官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子女不满两周岁:依据法律规定,原则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从保障女方生育权益及子女成长的连续性考虑,会有一定影响。
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至关重要。
男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赌博、吸毒、暴力倾向等,相比之下女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
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女方生活,且女方有抚养能力:此时会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二、何种情况下不适合持续抚养子女
在一些情形下不适合持续抚养子女。比如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像因重大疾病导致经济负担过重且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生活、教育等。还有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如长期对孩子打骂、忽视孩子基本需求。另外,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会尊重孩子意愿进行抚养权变更。再者,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且对孩子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变更抚养。总之,当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状况时,就可能不适合持续抚养子女,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三、何种情况下会出现抚养费举证责任倒置
在抚养费纠纷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特定情形下会举证责任倒置。比如一方主张另一方收入情况以确定抚养费数额,而另一方掌握收入证据却拒绝提供时,法院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要求掌握证据的一方提供,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认定对方主张的该证据内容为真实。
再如,非直接抚养方主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称自身经济状况恶化,直接抚养方认为其有隐匿财产等情况,此时可要求非直接抚养方举证证明经济状况,形成一定程度的举证责任倒置。不过这种倒置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
在探讨何种情况下法官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时,除了常见的女方有更好的抚养条件等因素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孩子在两周岁以内,一般会优先判给女方,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更强。另外,若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法官也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女方。同时,若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也会成为法官考量的重要因素。如果您对抚养权判决还有其他疑问,比如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抚养费的具体标准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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