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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帮助犯怎样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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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7 · 1086人看过
导读:判定诈骗帮助犯需主客观两方面考量。主观上,帮助犯要有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希望或放任犯罪结果发生的故意,若确实不知则不构成。客观方面,实施对诈骗犯罪起辅助作用的行为,如提供技术支持、场所、协助转移所得等,且帮助行为与诈骗结果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否则不构成。
诈骗帮助犯怎样判定

一、诈骗帮助犯怎样判定

判定诈骗帮助犯需从主客观两方面考量。

主观方面,帮助犯要有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希望或放任犯罪结果发生的故意。若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实施诈骗行为而提供帮助,不构成帮助犯。

客观方面,帮助犯实施了对诈骗犯罪起辅助作用的行为。比如为诈骗分子提供技术支持、提供场所、协助转移诈骗所得等。这些行为虽非直接实施诈骗实行行为,但对诈骗犯罪的完成起到推动作用。

此外,帮助行为与诈骗结果之间要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帮助行为对诈骗结果的发生具有原因力。若帮助行为对诈骗结果无实质影响,则不构成帮助犯。

二、诈骗帮助犯数额咋认定

诈骗帮助犯数额认定一般遵循以正犯实施诈骗犯罪的总数额来认定。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帮助犯为实行犯实施诈骗提供辅助,如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转移赃款等,其行为与犯罪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即便帮助犯未直接参与全部诈骗行为或对具体数额不知情,通常也按整体诈骗数额认定刑事责任,但会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等从轻处罚。例如,实行犯骗得50万元,帮助犯虽仅负责部分转账环节,也按50万元认定。不过,若帮助犯有证据证明不知具体诈骗数额且按约定获固定报酬,量刑时可酌情考量。

三、诈骗帮助犯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帮助犯是共同犯罪中从犯的一种,其构成要件如下:主观方面:需具有帮助诈骗的故意,即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希望或放任自己的行为为诈骗提供帮助。若不知他人实施诈骗而提供帮助,则不构成。客观方面:实施了帮助诈骗的行为,包括为诈骗提供工具、创造条件、提供信息、窝藏赃物等。帮助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且与诈骗结果有因果关系。主体方面: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体方面: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与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一致。

符合上述要件,即构成诈骗帮助犯,应按其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

当探讨诈骗帮助犯怎样判定时,除明确其判定标准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旦确定是诈骗帮助犯,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通常诈骗帮助犯可能会构成从犯,依据其在犯罪中起到的辅助、次要作用,按照主犯量刑标准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外,诈骗帮助犯在整个犯罪行为中的参与程度如何界定,也会影响最终的定罪和量刑。若你对诈骗帮助犯的判定细节、法律后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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