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究竟由谁来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勘验检查,收集相关证据。基于调查结果及证据材料,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文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认定书需载明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及当事人责任,并依法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法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主体,其制作的认定书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可作为事故责任认定及后续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过三天了要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超过三日的,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此时,当事人可在后续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当,请求法院重新审查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属于证据,法院会结合全案证据对其证明力进行审查,若有充分证据推翻原认定,法院可不予采信该认定书,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事故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收集能证明事故责任划分错误的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以支持自身主张。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过三天后怎样去维权
交通事故认定书过复核期限后,无法再申请复核,但可通过后续诉讼程序维权。认定书属于证据范畴,非终局性结论。在民事赔偿诉讼中,当事人可向法院提交相反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车辆技术鉴定报告等,证明认定书事实认定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当,请求法院不予采信该认定书,依据查明事实重新确定责任。若涉及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对认定书的证据效力提出异议,提交证据推翻其内容,影响定罪量刑。法院或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审查认定书是否作为定案依据,如有充分证据推翻,可不予采纳。因此,关键在于收集足以反驳认定书的证据,并在诉讼中有效主张权利。
当探讨交通事故认定书究竟由谁来出具时,我们需知晓后续还有一些关键问题。认定书出具后,若当事人对其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复核的。一般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此外,交通事故认定书是重要的证据,在后续的赔偿协商或诉讼中起着关键作用。如果你在交通事故认定过程中,对复核程序、认定书在赔偿中的作用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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