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管辖权异议怎么申请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申请流程如下:首先,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然后,需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异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法院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若认为异议成立,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需注意,提出管辖权异议要基于合理合法的事由,比如管辖法院不符合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规定。同时,要按法定程序和期限提出,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及案件的顺利审理。
二、法院管辖权规定有哪些
法院管辖权规定较为复杂。一般来说,级别管辖方面,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等。地域管辖上,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此外,还有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法院管辖权有什么规定
法院管辖权规定如下:
地域管辖方面,一般民事案件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有多种情形,比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等。
级别管辖上,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高级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管辖权异议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了解完法院管辖权异议怎么申请后,还有一些相关内容值得关注。管辖权异议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该裁定,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而且管辖权异议上诉也有严格的审理期限,并非无限期拖延。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以及申请被驳回后如何处理,对于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若你在法院管辖权异议申请、上诉流程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专业的法律建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