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侵权的责任咋划分
共同侵权责任划分分两种情况。一是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构成共同侵权,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可向部分或全部侵权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二是虽无共同故意、过失,但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共同侵权,也承担连带责任。若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二、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共同侵权包括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对于共同加害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对于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行为人之间的责任划分和追偿适用与共同加害行为相同规则。
三、共同侵权的分类包含哪几种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共同侵权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共同加害行为(《民法典》第1168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含共同故意、共同过失或故意与过失结合),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例如甲乙共同殴打丙致伤,需连带赔偿。
2.教唆、帮助侵权行为(《民法典》第1169条)
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与行为人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若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教唆/帮助者承担主要责任,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3.共同危险行为(《民法典》第1170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数人致损但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行为人连带责任;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其单独担责。例如多人扔石致伤却无法锁定加害人,全体扔石者连带。
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连带责任型(《民法典》第1171条):各行为均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如甲乙分别投毒,每份剂量均致命),连带赔偿;
按份责任型(《民法典》第1172条):各行为结合致损(如甲乙分别撞同一辆车,共同造成损坏),按过错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分担责任。
以上分类覆盖了《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共同侵权形态,责任承担规则各有差异,需结合具体情形适用。
在了解共同侵权的责任咋划分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共同侵权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确定的,这涉及到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不同类型的界定。另外,若某些共同侵权人经济困难无法承担相应责任,剩余的责任将如何在其他侵权人间重新分配。这些问题在实际处理侵权案件时常常会遇到。如果您对共同侵权责任划分后的这些复杂情况还有疑问,或者在处理相关纠纷时不知如何应对,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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