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谁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内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约定,其效力需结合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综合判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抚养权预先约定,并非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若婚内协议中的约定符合上述原则,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法院可能予以参考;若约定明显损害子女权益,例如约定由无抚养能力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则法院将依法不予采纳,转而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判。综上,婚内协议中的抚养权条款需经法院审查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方能确定其最终效力。
二、婚内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会归谁
婚内协议中预先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条款效力不直接确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结合子女年龄、双方抚养能力、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因素判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婚内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可作为参考,但不必然成为法院判决的依据。法院会根据离婚时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以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三、婚内协议中有离婚字眼有效吗
婚内协议中出现离婚字眼的条款是否有效,需根据条款具体内容及性质判断。若协议条款系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财产分割约定,如约定“若双方离婚,则财产归某方所有”,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此类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协议,若双方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或经法院调解离婚,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该条款应认定为未生效,法院将按实际情况处理财产分割。
若协议条款并非附离婚条件,而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明确约定,即使提及离婚字眼,如“无论婚姻状态如何,某财产归某方所有”,只要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未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则该条款有效。
需注意,若协议条款存在限制离婚自由的内容,如“一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该条款无效。综上,婚内协议中离婚字眼本身不直接导致协议无效,关键在于条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
当探讨婚内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谁时,除了协议约定的情况,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即便婚内协议确定了抚养权归属,若后续双方生活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一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另一方面,抚养权确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也是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如果您对婚内协议中抚养权的具体效力、变更条件以及抚养费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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