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产给儿子女儿还有没有继承资格
即便家产已给儿子,女儿仍可能有继承资格。依据《民法典》,子女均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若父母生前以赠与等方式将家产给儿子,这属于财产处分行为。但在父母去世后,对于未处分的遗产,女儿依然有权继承。
不过,若父母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全部遗产留给儿子,排除女儿的继承权,那么女儿在遗嘱继承情形下就无继承资格。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女儿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二、家产给儿子后女儿是否能继承
家产给儿子后女儿仍可能继承。若父母通过遗嘱将家产给儿子,这是对自身财产的合法处分,遗嘱合法有效时,女儿通常不能再按遗嘱继承该部分财产。但如果遗嘱未处分全部财产,女儿可就剩余未处分财产法定继承。
若无遗嘱,适用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与儿子有平等的继承权,不会因家产曾给儿子而丧失法定继承权。不过,若女儿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严重丧失继承权情形的除外。所以,一般情况下女儿有法定继承的权利。
三、家产给儿子却要女儿平摊医疗费怎么办
首先明确,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若家产明确给予儿子,但要求女儿平摊医疗费,从法律角度,女儿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平摊医疗费是合理的赡养行为。不过家产分配与赡养义务并非直接对等关系。女儿可与父母及儿子协商,说明家产分配情况与赡养责任的关联,争取达成合理赡养方案。
若协商不成,女儿可基于赡养义务承担相应医疗费份额。之后若因家产分配不公等产生争议,可通过家庭内部沟通、调解解决。若仍无法解决,虽法律未直接规定家产分配不均与赡养义务的必然冲突处理方式,但女儿可在尽赡养义务后,从亲情角度再次与家人深入沟通,或咨询专业人士,寻求平衡家庭关系与权益的妥善办法。
当探讨家产给儿子女儿还有没有继承资格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事宜值得关注。即便父母将家产给了儿子,女儿在法定情形下仍有继承资格。若父母遗嘱分配不公或存在其他争议,女儿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若女儿对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也有权要求适当多分。如果您在女儿继承资格认定、遗产分配争议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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