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过错推定时举证责任都倒置吗
无过错推定并不必然意味着举证责任完全倒置。
在无过错推定情形下,一般是将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比如在一些高度危险作业致害案件中,法律先推定作业方有过错,若作业方想免责,需证明自己无过错。
但并非所有相关事实的举证责任都倒置。例如,损害事实等基本事实仍需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要证明损害确实发生、损害的具体情况等。所以,无过错推定时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不是所有举证责任都倒置。
二、无过错推定和过错推定适用情形有哪些
无过错责任原则,指不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要件确定侵权责任。适用情形包括: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某些侵权行为案件中,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担责。适用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建筑物等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人损害等。
三、无过错推定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你想问的可能是“无过错责任”的情形。在我国,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或物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相关情形主要有: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害: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致害: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饲养动物致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5.建筑物倒塌致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在探讨无过错推定时举证责任都倒置吗这个问题时,我们发现无过错推定虽常伴随着举证责任倒置,但并非绝对。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即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并非完全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例如在部分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虽实行无过错责任,但原告仍需对损害事实等承担一定举证责任。若你对无过错推定时举证责任的具体分配、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规则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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