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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涵盖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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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4 · 1834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为信用卡,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信用卡”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消费支付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包括贷记卡和借记卡。行为人使用伪造、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恶意透支等,侵害相关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诈骗数额达法律标准即构成此罪。
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涵盖了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涵盖了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为信用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这里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也就是说,无论是常见的贷记卡(可透支),还是借记卡(先存款后使用),都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信用卡”的范畴。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等行为,侵害的就是基于这些信用卡所产生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当诈骗数额达到法律规定标准时,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二、信用卡诈骗金额超一万判刑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信用卡诈骗金额超一万属于“数额较大”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不过,最终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否退赃退赔等因素。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若为初犯、偶犯且积极退赔,也可能酌情从宽处理。

三、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会判多长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不过,恶意透支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当探讨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涵盖了什么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是个关键要点,不同的诈骗数额对应着不同的量刑标准。而且,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这种常见情形,其具体的法律界定和处罚也值得关注。如果信用卡被盗刷后,持卡人是否会因盗刷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况存在争议等问题也需要明晰。要是你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范围、数额认定、冒用情形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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