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要怎样去约定财产债务
夫妻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债务承担进行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约定内容应明确财产范围,包括婚前、婚后财产及债务。可约定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债务承担方式也需明确,如各自承担、一方承担或按比例承担。
约定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若涉及第三人利益,应让第三人知晓约定内容,否则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
二、夫妻之间要如何让一方承担全部债务
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但该约定仅对双方内部产生效力,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外部债权人。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债权人明确同意由一方单独承担,否则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协议内容应明确债务的范围、金额等具体事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婚前形成的债务或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依据法律规定本身应由该方承担,无需额外约定。需注意保存书面协议及债权人同意的相关证据,以避免后续纠纷。
三、夫妻之间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需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存在特殊情况的,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高额医疗费用、父母一方经济特别困难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若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讨论夫妻之间要怎样去约定财产债务之后,其实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首先,如果夫妻一方在财产债务约定后,擅自对外进行大额借贷,而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那么不知情方是否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呢?这需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其次,当夫妻财产债务约定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时,比如债权人的利益,该约定又会如何影响债权人的权益以及债务的履行呢?综合下来,夫妻财产债务约定蕴含着不少复杂的法律要点。如果你对这些要点还存在疑问,别错过进一步搞清楚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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