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孔伟律师自2015年起于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30%,办理了多起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案件。此外,他还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学位,2022年被聘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成员,2024年获评十佳法律援助人员,20242027年被聘任为行政执法监督员。
销售有毒食品辩护
在李XX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中,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XX在2023年4月至案发期间,通过网络对外销售含西XX明成分的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被害人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李XX明知产品有问题仍继续销售。孔伟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从轻处罚情节,并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定李XX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理,但认为其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故意杀人罪轻判
王X故意杀人罪案中,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X因2016年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致宋XX多处受伤,构成轻伤。王X于次日投案。孔伟律师为其辩护,指出王X存在多种从轻、减轻情节,包括主动归案、自首、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初犯无劣迹、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法院经审理,认定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系未遂可减轻处罚,结合其他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