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经验
周文靖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6xxxxxxxx612106,是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的一员,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其服务地区为江西上饶,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执业至今,周文靖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在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深耕多年,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办理了多起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民事纠纷细分类型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其执业理念是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工程的基础及主体框架、装修、主体非框架及水电三个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中标价分别为十七余万元、十七余万元、十五余万元,最终价款以实际测量工程量为准。郑X按约施工并如期完工,工程于2016年11月经村委会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三份工程竣工结算价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郑X多次催讨仍未支付。
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四十余元及利息。2025年9月,法院立案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周文靖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工程完工验收情况、结算价款、已付款情况及催款事实。法院审理认为,郑X已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对于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支持。关于利息,法院支持郑X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利息的诉求。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在本案中,周文靖律师协助郑X全面收集、整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诉讼前出具《律师函》进行有效催款并为后续诉讼铺垫;庭审中准确援引法律规定反驳村委会抗辩;精准把控利息主张,为郑X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关键保障。
应对借贷担保纠纷
某公司与章X、揭X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9月1日,章X因揭X承揽工程需资金周转与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万元,案外人汪X为保证人。某公司当日转账时预先扣除5000元“财务费”。借款到期后章X未还款,2023年10月27日,章X、某公司及揭X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揭X替代汪X承担保证责任。2023年10月26日,章X应揭X要求向某公司支付六万余元。因款项未结清,某公司将章X、揭X诉至法院,要求章X偿还100万元本金及利息、支付3万元律师费,揭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周文靖律师接受章X委托后,第一时间与章X沟通,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包括实际借款人主体认定、借款本金确定、已支付款项性质及超额利息抵扣本金主张、律师费承担合理性、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合法性等。为支撑抗辩意见,律师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如《合作施工协议书》证明揭X为实际借款需求方和使用方;收据证明实际出借金额为99.5万元;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及聊天记录佐证揭X为实际借款人。庭审中,律师提出多项抗辩,如章X为名义借款人不应承担还款义务、实际借款本金为99.5万元、已支付款项中超额部分应抵扣本金、某公司主张的3万元律师费无依据等。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部分抗辩意见,判决章X偿还借款本金九十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支付律师费30000元,揭X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章X、揭X负担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虽法院未采纳“揭X为实际借款人”的抗辩意见,但认可了“预扣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超额支付的利息抵扣本金”的核心主张,成功为章X减少了十余万元损失。在本案中,周文靖律师精准定位争议焦点,搭建有效抗辩框架;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强化抗辩说服力;庭审据理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保障程序权利,平衡双方利益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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