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基本信息
李玲律师现任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x9519,服务地区为泰州,联系地址是江苏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兴业国际26楼。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她还是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曾获得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
执业理念与案件数量
李玲律师秉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秉承“恪尽职守,臻于至善”。执业以来处理案件超300件,其中处理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处理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展现出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领域与能力
李玲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遗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五大核心领域,兼具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实战能力。在婚姻家庭与遗产纠纷方面,擅长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复杂遗产传承等问题。例如在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追回100万元款项并锁定200万元违约保障。在合同与债权领域,既善于源头把控合同风险,也能高效化解履约争议,如在某合同纠纷案中,推动法院判令被告赔偿110万余元损失。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坚持精准辩护,成功助力多起案件实现权益最大化,如蒋XX诈骗案推动检察院不起诉,刘XX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争取从轻量刑,蔡XX受贿上诉案促成二审发回重审。
社会公益与普法
李玲律师积极践行公益普法,走进社区、特殊群体组织开展法律讲座,还通过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解读彩礼返还、消费维权等热点问题,让法律贴近群众生活。无论是诉讼代理还是普法服务,她始终以专业为基、以责任为本。
钱XX民间借贷纠纷案
在(2023)浙XXX民初XXX号钱XX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廖XX住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主张被告返还借款本息及维权费用。我方当事人钱XX住江苏省泰兴市,委托李玲、王XX为诉讼代理人,其他被告还有顾XX、江苏XX公司、长沙市XXX幼儿园。案件性质为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以股权转让为名主张借贷关系,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审理流程复杂,2023年7月25日立案(简易程序),7月27日原告申请财产保全,8月24日首次开庭,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12月28日二次开庭,2024年1月19日判决。
李玲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三层抗辩”策略。第一层,否定基础合同效力,援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指出XX幼儿园为非营利性机构,案涉股权转让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原告以无效合同主张债权无法律基础。第二层,厘清法律关系主体,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录音、款项流向凭证、《代持股份协议》等证据,证明钱XX非实际债务人,仅为“代持人+执行者”,原告明知实际交易对象为顾XX,钱XX无独立责任。第三层,反驳债权主张,通过数据举证,证明实际债务人顾XX已超额返还款项,原告对钱XX的债权主张无事实依据。
在办案过程中,李玲律师团队全面核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其中款项流向凭证与代持协议成为法院采纳辩护意见的关键依据。两次庭审中,重点强调“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归属”“钱XX无过错无获益”,反驳原告混淆法律关系的行为。同时,与司法机关高效沟通,配合法院厘清案件事实,降低保全对钱XX的影响,避免案件拖延。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核心辩护意见,确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名为股权、实为民间借贷,认定借贷双方为廖XX与顾XX,钱XX非债务人,驳回原告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助力非婚生女维权案
原告周XX系被告何XX与周XX的非婚生女,2023年出生后一直由母亲周XX独自抚养,何XX未履行抚养义务。因周XX需全力看护幼童无法工作,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周XX的基本生活保障难以维系。多次协商抚养费无果后,周XX作为法定代理人委托李玲律师向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何XX每月支付抚养费7000元,直至周XX年满18周岁。
李玲律师接受委托后,明确本案核心为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确定以“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教育及医疗需求”为核心维权方向,整理相关法律依据与事实证据。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明、亲子关系证明、周XX无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及多次协商抚养费的沟通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清晰陈述原告方的实际困境与法律依据,强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优先得到保障,同时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支付能力,积极配合法院主持的调解工作。最终,经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何XX自2025年12月起,于每月25日前向原告周XX支付抚养费1400元,直至其年满18周岁,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方负担,周XX的抚养费用得到稳定保障,合法权益获得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