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现任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成都精英律师团首席律师,同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以及钦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其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3989,服务地区为成都,所在律所联系地址是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A座1203室。都燕果律师自2010年3月2日起正式执业,在法律行业积累了十余年的丰富经验。
执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都燕果律师深耕于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在行政诉讼及其他领域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已成功办理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相关案件400余件,其中民商事诉讼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重大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事务,这两类案件占民商事诉讼案件的比例约50%;刑事辩护案件200余件,擅长处理各类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在行政诉讼及其他领域,他的实践经验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并熟悉执行异议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执业理念与团队管理
都燕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高效、诚信致远”的理念,坚信以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方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承诺“只要接受委托,必将穷尽一切合法手段,以无限的勤奋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其团队实行科学管理及集体讨论制度,以确保客户利益最大化。在工作中,他注重团队协作与专业分工,始终秉持“精益求精”的执业态度。
擅长领域
都燕果律师的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综合治理。在这些领域,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重大的民商事纠纷,还是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问题,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团队的协作,为客户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典型案件
刑事案件方面有刘某寻衅滋事罪案、高某甲妨害公务罪案、徐某等职务侵占罪案、田某等故意伤害罪案。民商事案件包括李某与马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廖某某与刘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宋某与胡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四川省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徐某等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这些案件涵盖了不同的法律领域和复杂程度,充分展示了都燕果律师在刑事和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在简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2023年2月7日凌晨,当事人都X在简阳市某烧X店就餐时,因经济纠纷与邻桌人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中,都X使用随身携带的啤酒瓶开瓶器将被害人李X面部刺伤,经司法鉴定,李X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都X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前,都X已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都X构成故意伤害罪,且都X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同时认可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辩护律师都燕果在充分阅卷、会见当事人的基础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基本事实不持异议。辩护工作核心聚焦量刑环节,向法庭阐述了从宽处罚情节:一是都X具有明显的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都X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三是都X及其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其真诚谅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降低了社会危害性。并恳请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上述情节,对都X从轻处罚。
本案是典型的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都X虽具有法定的累犯从重处罚情节,犯罪后果也已达到轻伤二级,但经过辩护律师的专业工作,法庭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重点关注了都X“自首”“认罪认罚”及“赔偿谅解”这三个重要的从宽情节。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幅度内,判处都X有期徒刑六个月,该刑期已充分考虑并体现了从宽政策,是对辩护工作成效的肯定。本案的判决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平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获得荣誉
都燕果律师因其专业表现获得了多项荣誉。2014年获中国“十大网律”“好评律师”称号;2017年入选《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丛书;2018年被评选为《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2020年成为中国影视行业“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影响力和贡献。
其他专业能力证书
除了律师执业资格外,都燕果律师还拥有其他专业能力证书,包括投资项目分析师、中国影视行业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移投行家族办公室高级研究员。这些多元化的专业背景使他在处理涉及不同领域的法律事务时,能够提供更全面、深入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