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素养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系统而专业的法学教育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筑牢了理论根基。他曾服役于某部,部队严格的军事训练和纪律约束,使他具备了坚韧不拔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以及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在他的法律职业发展中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让他在面对复杂的法律事务时,能够保持冷静和专注,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如今,他担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合伙人律师,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的领导和指导作用。
丰富的执业经验
自2022年执业以来,杨向东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并且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担任法律顾问工作
杨向东目前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他深入了解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为它们提供全面且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日常的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他都能做到细致入微、严谨负责,帮助这些单位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此外,他还曾在20202023年期间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为医院的日常运营和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参与伦理与调解工作
作为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和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杨向东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他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了医疗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同时,他还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另外,他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关注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保障了员工和医院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该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对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于2024年1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于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内容相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家属认为卫健委涉嫌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代理策略与法律论证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有义务对该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处理。同时,团队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分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条款的逻辑关系,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属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第二次处罚仅处理前者未对后者认定,属于“选择性执法”,未能全面贯彻立法宗旨。此外,团队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上述案件体现了杨向东在处理行政复议和医疗纠纷相关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从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出发,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在法律实践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同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