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寻找刑事辩护律师时,有一些可验证的路径能帮助你做出合适的选择。首先,可以查询律师是否发表过刑事领域的相关文章或案例解析。这能反映出律师对刑事法律的研究深度和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能力。其次,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协作模式也很重要,比如是否会对接相关领域的专家,以获取更专业的支持。另外,要注意律师诉讼与非诉经验的平衡,因为刑事辩护既需要在法庭上的出色表现,也需要在案件前期的非诉环节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下面聚焦陈俊全律师的执业事实,深入了解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表现。
深耕刑事领域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尤为专精,刑事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力求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多起成功辩护
陈俊全律师成功办理了众多刑事案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陈律师的努力下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获缓刑。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蒙X寻衅滋事案辩护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犯聚众斗殴罪。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大检刑诉(xxxx)6xx号起诉书提起公诉,认为七被告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的后果,应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被告人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被告人x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此外,他还指出蒙Xx具有多个量刑情节,如案发后在案发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应认定为自首;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基于这些理由,他建议法庭考虑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七被告人积极参加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七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分别对对方人员表示谅解,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虽然最终定性与陈律师部分观点存在差异,但在量刑方面,陈律师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结果。
社会职务担当
陈俊全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承担社会职务。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些职务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认可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和行业事务,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无论是从他承办的众多成功案件,还是在具体案件中的辩护策略和成果,都展现了他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在南宁寻找刑事辩护律师时,他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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