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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律师凭专业辩护助力当事人无罪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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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239人看过
导读:2015年执业的张烜墚律师,任职于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他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1000件,有诸多成功案例。此次在单某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中,他凭借专业能力和细致工作,让单某无罪撤案,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务经验。
天津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律师凭专业辩护助力当事人无罪撤案

一、执业背景与多领域成就

张烜墚律师2015年开始执业,现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任检察官5年,在区委办公室等多部门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转岗律师后,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有150余件无罪案例。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亲自办理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约75%,二审案件多数改判发回重审,还代理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追赃挽损。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挑战

上诉人单某因“与他人追逐竞驶”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刑事拘留。该罪名严重,一旦成立单某将面临严厉处罚,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的“追逐竞驶”片段事实让单某处境不利。

三、律师专业应对策略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及时会见单某,未局限于指控,听取其辩解,发现关键线索,即单某并非主动追逐竞驶,而是争执后为寻求庇护驾车去派出所,警方认为无实质危害后驾车离开,途中被他人追逐发生事故。基于此,他判断案件事实认定不清,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依法申请调取派出所出警记录、监控录像等关键证据还原真相。获取并分析证据后,形成完整辩护逻辑链,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指出单某行为不符合“追逐竞驶”构成要件,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案件圆满结果与价值体现

经张烜墚律师有力辩护和沟通,公安机关采纳意见,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单某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形,最终撤销案件,单某无罪释放。此案件中,张烜墚律师打破公安机关“指控思维”,还原完整事实,精准区分罪与非罪,将辩护工作前置到侦查阶段,避免错误追诉,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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