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丁婷律师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聚焦于新疆乌鲁木齐,其联系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拥有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至今已处理百余件案件,并秉持着“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此外,她还担任着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一重要职务。
独特职业经历优势
丁婷律师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长达七年,这段独特的工作经历使她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她能够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备显著的专业优势。她可以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从企业制度的制定合规性审查到面对突发监管事件的应对策略,再到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的解决途径,都能给予专业且全面的支持。
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丁婷律师表现卓越。她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租赁、融资担保、借贷等;同时涉及股权争议、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民商事诉讼以及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为客户制定最优诉讼策略。以她处理的多起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在面对复杂的合同条款和模糊不清的交易背景时,她能够迅速梳理出关键争议点,通过挖掘合同中的隐含约定、交易习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客户争取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她对各类民商事案件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得她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企业破产业务专长
丁婷律师熟悉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她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例如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切实参与到破产事务的处理中。在债权申报审核过程中,她能够严谨细致地审查每一项债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资产调查与处置阶段,她会积极寻找合适的处置方式,以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这些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使她能够为企业在破产过程中提供全面且有效的法律支持。
精通刑事辩护业务
在刑事辩护领域,丁婷律师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并能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她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她会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从证据收集到法律适用,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机会。对于企业及高管,她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行业规范,制定有针对性的刑事合规方案,帮助企业避免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
服务企业及顾问工作
丁婷律师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保障企业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目前,她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她会定期为顾问单位进行法律风险排查,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这些工作,她与顾问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和好评。
二手车交易欺诈典型案例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本田飞度小型轿车一辆,合同明确该车无事故等情况。购车后,委托人发现车辆存在漏油问题,经检测和司法鉴定,确认该车为重大事故车,而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未披露该关键信息。委托人要求经销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遭拒后委托丁婷律师团队提起诉讼。
在这个案件中,争议焦点包括经销商是否构成欺诈、委托人的诉求是否应得到支持以及二手车交易行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经销商上诉称对车辆事故不知情,不构成欺诈,且事故位置隐蔽超出其注意义务范围等。丁婷律师团队精准定位法律关系,明确诉讼策略,主张欺诈成立并要求退一赔三及追偿合理费用。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针对经销商的抗辩理由进行有力反驳。庭审中充分运用法律规定,指出经销商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且二手车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经销商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及部分费用,驳回委托人其他诉求;二审法院驳回经销商上诉,维持原判。此案例不仅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也警示了二手车市场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问题,丁婷律师团队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扎实的证据准备,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2021年12月,薛XX与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采购玉米,薛XX支付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对账确认总货款280万元,该农业公司于1月7日分三笔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实际为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转账280万元。薛XX未收到货款,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同时要求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核心争议焦点是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元对薛XX是否发生货款支付的法律效力,农业公司是否需重复支付货款。丁婷律师团队作为农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明确代理核心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明已履行付款义务;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薛XX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提交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实是企业内部纠纷,与农业公司无关;强调薛XX对备用金账户使用情况知情且认可,付款符合交易逻辑。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此案例是因企业股东身份重叠、内部纠纷引发的买卖合同付款争议案件,丁婷律师团队通过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全面固定关键证据、专业法律论证和风险防范指引,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损失,同时也为企业后续商业交易提供了法律风险防范建议,提醒企业规范合同签订、付款等流程,避免类似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