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开骗税犯罪所使用的手段有什么
虚开骗税犯罪常用手段包括虚构真实交易基础,无实际货物购销或服务提供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交易金额,实际交易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以多开金额骗取抵扣或退税。利用空壳公司,注册无实际经营的企业专门从事虚开发票活动。伪造出口退税凭证,如假报关单假合同假收汇证明,结合虚开发票申请出口退税。变更商品品名,将非退税商品开具为退税商品。循环虚开,多家企业间互相开票形成进项销项闭环。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或骗税。介绍他人虚开,充当中间人为开票方和受票方牵线搭桥。这些手段常相互结合,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进项抵扣凭证,再以虚假出口业务等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二、虚开骗税犯罪有哪些手段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的常见手段可分为两类: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心手段
1.无货虚开:无真实交易背景下,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刑法》第205条);
2.虚增交易:存在真实交易但开具发票的金额、数量远超实际交易(如实际交易额10万,开具100万发票);
3.票货分离:真实货物流向与发票流向不一致(如A向B供货,却让C向B开具发票);
4.环开/对开:多家企业循环开具发票,无实际货物流转,仅为虚增销售额和进项抵扣。
二、骗取出口退税的典型手段
1.假报出口:虚构出口业务(如伪造报关单、出口合同、外汇核销单),或用不退税货物冒充退税货物申报;
2.虚报出口:真实出口但虚增出口金额(如高报货物价格、数量),或把内销货物虚报为出口;
3.骗取抵扣: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上游虚开的进项票)作为出口退税的凭证;
4.假自营真代理:以自营出口名义,为他人代理出口并骗取退税款,或通过“买单出口”(借用他人出口资质)虚构业务。
两者高度关联:虚开的发票常作为骗税的核心凭证,实践中多为“虚开+骗税”的链条式犯罪。
(注:以上手段均违反《刑法》第204条、205条,涉嫌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虚开骗税犯罪所使用的手段有什么
虚开骗税犯罪手段多样。虚开方面,一是无货虚开,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开具发票;二是有货多开,即实际交易少但发票金额多开;三是变更品名虚开,将低税率商品变更为高税率商品开具发票。
骗税方面,常见手段有假报出口,通过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虚报出口价格,故意抬高出口货物价格以多退税款;伪造、涂改凭证,如伪造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退税凭证;还有利用他人出口货物骗取退税,把自己的货物假称是其他企业出口进行骗税。这些行为严重危害国家税收秩序,会受到法律制裁。
了解虚开骗税犯罪所使用的手段有什么之后,我们还需知晓其后续影响。虚开骗税一旦被查处,不仅企业要面临巨额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此外,这种犯罪行为还会导致税务机关对企业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信誉。若企业因虚开骗税被列入失信名单,在贷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都会受限。如果您对虚开骗税犯罪的法律责任界定、企业如何防范此类风险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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