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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亡职工子女抚养费该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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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140人看过
导读:病亡职工子女抚养费常指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此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增10%,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职工生前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有高低标准计算方式。非因工死亡,费用参考当地规定协商确定。
病亡职工子女抚养费该给多少

一、病亡职工子女抚养费该给多少

病亡职工子女抚养费通常指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若不属于因工死亡情形,具体费用可参考当地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二、病亡职工子女的抚养费给多少

病亡职工子女抚养费,一般指的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若职工非因工死亡,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方按照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放。 具体数额需结合当地规定和职工工资情况确定,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申请。

三、病亡职工子女抚养费多少

关于病亡职工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需区分因工死亡(含视同工伤)与非因工死亡两种情形,法律依据及标准不同: 一、因工死亡(含视同工伤)的情形 若职工因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的条件(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其子女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工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指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比例发放: -子女(需满足: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每人每月30%; -若子女为孤儿(父母双亡或父亡母无劳动能力),每月增加10%(即40%); -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超过工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 二、非因工死亡的情形 若职工因病死亡不属于工伤,其遗属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第17条及地方规定执行: -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多数地区无每月支付的子女抚养费,但部分省市会给予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如广东、上海等地),其中子女可按比例分配(例如上海规定一次性救济费为6-12个月工资,直系亲属均分)。 关键提示 1.先确认是否属于视同工伤:需向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满足子女“无劳动能力+依赖工亡职工供养”的条件; 3.非因工死亡待遇需查询当地具体政策(如《XX省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 建议携带职工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标准。 (注:以上为通用法律框架,具体金额需结合工亡职工工资、当地政策及子女实际情况确定。)

在探讨病亡职工子女抚养费该给多少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是给到子女成年,但如果子女虽已成年却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继续支付。另外,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当子女生活、教育成本增加等合理情况出现时,可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若你对病亡职工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调整标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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