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段彪永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深造,取得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他的法律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支撑。自2011年起,他开始在法律行业崭露头角,至今已拥有多年的执业经验。目前,他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其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99447,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昆明,律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一号大厦27层。
核心执业领域
段彪永律师深耕于工伤赔偿领域,这是他的核心执业方向。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在该领域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为专精于工伤赔偿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总数的约90%。同时,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他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相关案件达13件,其中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并且,他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展现出在工伤赔偿领域的全面专业素养。
行业职务与理念
段彪永律师不仅在律师业务上表现出色,还在行业中担任多项重要职务。他是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这些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以及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专业认可度和影响力。他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代表性案例
以段彪永律师代理的曲靖陆良县八级工伤案件为例。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然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工作时,于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随后被送医院治疗。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于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参加工伤保险,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申请人受伤害部位及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委对申请人的主张予以适当支持,确定支持金额为24000元(8000元/月x3月)。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仲裁委对申请人2400元的主张予以支持。
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时,他熟悉各类法律规定和仲裁程序,从案件的各个环节入手,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的多年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工伤受害者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在云南地区的工伤赔偿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