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深厚积淀
项登霖律师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持有执业证号1331xxxxxxxxx8889,自2019年开始在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本人及知识产权团队深耕于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布局、应诉、维权案件,占比约80%,还服务过知名国内外企业50多家,具备深厚的实务经验。
二、商标侵权案背景呈现
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第XXX号“化XXX”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18类商品(含背包、手提包等)。而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电商店铺商品链接标题中使用“XXXX”字样,商品详情页标注“化XXXX系列”,销售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类别相同的背包类商品,涉嫌侵害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委托人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项登霖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10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诉讼策略精准实施
接受委托后,项登霖律师迅速行动。他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实涉案商标的注册信息、授权情况及侵权公司的侵权行为证据,包括侵权公司电商店铺商品链接、详情页展示内容等,确认侵权事实明确。随后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诉讼请求,提交完整的证据材料,清晰阐述侵权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部分诉讼请求,判令侵权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00元。侵权公司不服上诉,二审阶段,项登霖律师针对其上诉理由逐一答辩,明确侵权公司使用“化XXX”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强调委托人公司合法享有涉案商标权,指出侵权公司销售侵权产品数额较大,一审赔偿金额合理。同时,从关联性角度对侵权公司提交的12项证据进行质证,最终法院认定该部分证据与本案争议无关,未予采纳。
四、案件成果与客户群体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侵权公司需向委托人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侵权公司负担。项登霖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挽回了经济损失。他的核心客户群体包括众多知名国内外企业,其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也为他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执业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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