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资质过硬
沈悠悠律师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为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她办案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且逻辑严谨,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她致力于为当事人以最低成本解决最大问题,提供高性价比法律服务。从业期间,她先后为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起成功案例,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在2021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她还被评为优秀案件承办律师。
二、复杂案件,清晰指控
宁乡XX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3月下旬至5月11日,被告人胡XX在宁乡XX金沙XX路段先后盗窃路灯电线七次,并销赃至被告人陈XX的废品店。陈XX明知电线是盗窃所得仍进行收购,被盗电线价值经认定为323792元。胡XX有盗窃犯罪前科,此次又涉嫌盗窃犯罪被羁押。陈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也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认为胡XX构成盗窃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陈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公诉机关指出胡XX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但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建议对胡XX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对陈XX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三、全力辩护,维护权益
被告人陈XX辩称只收购四次电线,金额仅6000元,只赚了1000多元。其辩护人沈悠悠律师提出,指控陈XX全部收购胡XX所盗电线证据不足,对收购数量应从有利于被告人角度认定,且陈XX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建议公诉机关对陈X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进行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公诉机关认定陈XX收购胡XX所盗电线719米,总价10066元。陈XX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10000元、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主动缴纳罚金6000元。公诉机关与陈X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四、公正判决,彰显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胡XX构成盗窃罪,陈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胡X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胡XX和陈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均可从轻处罚,且两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陈XX积极退赔、退缴违法所得和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胡XX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陈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与公诉机关最初建议的四年六个月刑期相比,沈悠悠律师成功为陈XX减刑三年,充分展现了她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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