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姚厅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学士学位。自2015年开始执业,现为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他曾服务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还担任过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身兼广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专家团成员等多重职务。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涵盖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多领域。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在广州XX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任X委托姚厅律师及罗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任X与被告广州XX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签订《市场开拓合作协议》,合同签订当天,任X依约向被告支付了服务费48000元。然而,合同签订次日,任X因怀疑被骗,向被告提出退费,但被告未予退费。
原告任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撤销与被告签订的《市场开拓合作协议》,并要求被告退还48000元及资金占用费,同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答辩和提供证据。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认为,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鉴于案涉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宜强制履行,原告已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明确要求被告退费,案涉合同在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且合同处于履行初期,原告未实际享受被告提供的服务,被告亦未到庭举证证明其存在实际损失,故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服务费48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请求。但综合原告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对于原告诉请撤销双方签订的案涉合作协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广州XX公司向原告任X退还48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广州XX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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