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职业背景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硕士毕业后,俞雯律师投身律师行业,主办和参与办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过两百亿元。2024年,她作为优秀合伙人加盟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为大成南京分所注入新的力量。其还具备英语六级、雅思7分、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专业能力。
案件处理成果
执业至今,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房产纠纷领域深耕,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同时,她也涉足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在众多案件中,俞雯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
“天价违约金”再审案
2023年6月20日,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房屋并支付2万元定金。但6月25日刘XX反悔,明确表示不再购买。薛XX、芮XX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刘XX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再审阶段,俞雯律师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并提交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这一关键证据。基于此,俞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在法庭审理中,俞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进行有力辩论,依据《民法典》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调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确认合同中54万元违约金有效但“明显过高”,根据《民法典》规定将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驳回薛XX、芮XX其他诉讼请求。俞律师在此案中扭转败局,实现再审逆转,搜集关键证据为后续违约金调整创造条件,精准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挽回近50万元经济损失,提供全程法律支持与心理疏导。
原告张某某于2021年3月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购房款147万元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被告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原告委托俞雯律师及冒某某律师提起诉讼。被告公司与XX公司共同委托汪XX律师,第三人XX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辩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XX公司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原告付款存在不当之处,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请求;因违约金请求不成立,原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缺乏依据,不予支持。俞雯律师在本案中,帮助原告在复杂的法律关系和争议中明确权益,最终实现成功收房的目标。
俞雯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