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概况
田百川律师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获得本科学历,后又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丽江,律所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从业以来,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在民事案件里,他善于梳理复杂的法律关系,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高效的诉讼与调解方案;在刑事案件中,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维度切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他擅长的领域包括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辩护
2025年,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该案由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2月19日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8月24日,罗XX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24年9月27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后续发生冲突。杨XX等人挑衅后,沈XX再次邀约人员返回现场。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其中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古城分局西某某派出所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罗XX系从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认罪认罚等情况调整量刑建议或适用缓刑。
田百川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辩护方向。他多次会见罗XX,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确认其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展开辩护。庭审中,他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充分论证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决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未成年人盗窃案辩护
2025年6月6日,田百川律师受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9月15日,赵XX因涉嫌盗窃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取保候审,后被检察机关、法院继续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具体包括在丽江市古城区民某某家园、玉某某纳西族自治县黄某某镇尚某某国际小区、丽江市古城区西某某街道锦某某国际小区等地盗窃电瓶,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2023年9月14日14时40分许,他在锦某某国际小区南区地下停车场准备拆卸电瓶时被发现并控制。公诉机关查明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认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根据退赃等情况调整量刑或适用缓刑。
另查明,赵XX高中就读期间因学习压力过大、与家庭沟通不畅出现抑郁症状,案发时处于治疗期,受外界不良信息影响实施作案。案发后,其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案件审理过程中,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田百川律师接受指派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挖掘辩护亮点。他多次会见赵XX,了解其作案背景、成长经历及心理状态,发现其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处于抑郁治疗期的关键情节。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盗窃次数、涉案金额、退赔谅解等细节,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他精准适用法律,提出合理辩护意见,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重点阐述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被告人具备的各项从轻情节,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判决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实现了法律惩戒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兼顾。
彰显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田百川律师充分彰显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在罗XX聚众斗殴案中,他不仅专注于辩护工作,还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与引导,在会见和庭审过程中,耐心向罗XX讲解聚众斗殴罪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同时积极沟通其法定代理人,告知其监管责任的重要性,推动家庭、司法形成合力,为罗XX缓刑期间的矫正和成长提供助力。在赵XX盗窃案中,他兼顾法律惩戒与权益保护,重视被告人的后续成长,积极引导被告人认识自身错误,配合家属完成退赔、取得谅解,向法院说明被告人的心理状况和成长困境,推动法院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让被告人能够继续完成学业、接受心理治疗,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作为指定辩护人,田百川律师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守法治底线,客观公正地参与案件审理,既维护法律的威严,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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