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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建筑工程法律案件推荐,专业律师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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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254人看过
导读:张居宽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至今已逾十载。主要服务方向为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代理案件全部胜诉,以专业能力和务实作风赢得客户信赖。
淮安建筑工程法律案件推荐,专业律师护航

个人履历与资质

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同时也是中共/党员。他具备多重身份,不仅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还拥有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本科学历。2004年,张居宽律师开启了企业法务工作生涯,积累了丰富的企业法务经验。2008年,他正式转入律师行业,在2009年取得执业证,证号为1320xxxxxxxxx5144,至今已执业多年。在其执业生涯中,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展现了他出色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服务地区与机构

张居宽律师主要服务于淮安市,其所在的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路35号中鑫上城D1605-1606。该律所凭借张居宽律师等专业团队的努力,在当地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执业理念与风格

张居宽律师始终秉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他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致力于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的最大化。在工作中,他树立精品意识,以诚信、专业、勤勉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凭借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他能够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地预见相关法律风险,并及时进行处理,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案件数量与领域

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多个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022年起,张居宽律师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服务期间,他代理的案件全部胜诉。这一成绩不仅展示了他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面的专业水平,也体现了他对企业法律事务的精准把握和有效处理能力。

专业技能与知识结合

张居宽律师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并担任省财税委委员。这种特殊的经历使他能够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他精通税法与民商法的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为企业在税务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擅长法律领域

张居宽律师的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在众多案例中,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一案颇具代表性。原告某置业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于2012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被告承建原告开发的金湖名人世家相关人防地下室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14XXXX3628元,该工程实际由被告某自然人施工。后原告以二被告仅开具XXX元发票、尚欠319XXXX4934元发票未提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提供对应发票并承担诉讼费用

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了精准抗辩。首先,他提出双方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开具发票并非合同约定义务,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进行了有力抗辩。其次,他指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准确的定性。最后,针对自然人被告,他提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

法院于2016年11月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7年3月再次开庭审理,张居宽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了上述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要求开具发票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张居宽律师在建筑工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抗辩策略。

综上所述,张居宽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在淮安市法律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无论是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还是各类诉讼案件中,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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