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武汉民事行政律师袁苏:成功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武汉民事行政律师袁苏:成功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950人看过
导读: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至今承办案件逾56件。专注于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婚姻、合同、建设工程等民事案件以及行政复议诉讼、征收等行政案件。2024年成功代理李X人身损害赔偿案,促使被告方一次性赔付原告85000元。
武汉民事行政律师袁苏:成功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开启执业生涯

袁苏律师于2019年正式踏入律师行业,开启了在法律领域的征程。多年来,他一直专注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深耕细作。在执业过程中,袁苏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是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420xxxxxxxxx0397,服务地区主要为湖北武汉,联系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太平洋金融广场20楼。

深耕民行领域

袁苏律师深耕于民事、行政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五十余件。在民事案件方面,他经手过建设工程、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人身损害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工伤赔偿等多种类型。每一起案件他都尽心尽责,全力帮当事人争取应有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还长期为多家国企和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日常帮企业审核合同、把控法律风险,同时处理各类诉讼代理事宜,为企业发展筑牢法律防线。在行政案件方面,他处理过征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经验丰富。他尤为专精于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婚姻、人损继承、劳动、工伤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处理人身损害案

2024年某日,李X骑行电动自行车行经某施工路段时,因路面存在施工遗留沟槽不慎摔伤,当日即入医院住院治疗,经该院诊断为右侧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后李X就案涉事故向当地水利资源局提出情况反映,该局作出书面回复,确认事发路段系某工程项目施工区域,李X摔伤地点为该项目施工埋设管道所开挖沟槽,因施工方未及时对该沟槽进行硬化处理、恢复道路原状,致使路面存在安全隐患,造成李X正常行驶过程中摔伤。袁苏律师接受委托后,经阅卷、核实证据,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侵权责任主体界定及责任比例划分。关于责任主体代理人认为案涉施工方在道路上开挖地下设施,未依法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案涉项目业主方对施工路段负有巡查、监督、安全管理义务,其未及时排查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存在管理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代理人依法将施工方、业主方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责任承担比例,代理人主张,施工方未履行安全警示及防护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案件圆满调解

本案开庭审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一次性赔付原告李X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各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其他责任。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袁苏律师在人身损害类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时,能够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这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他“忠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即权责对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袁苏律师将继续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