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王谦律师就职于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951692,服务地区为山东青岛。其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他秉持“专业尽责、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资深团队负责人。
擅长领域与案件数量
王谦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与婚姻家庭领域,其中刑事辩护是其最擅长的方向。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其经手的多宗婚姻、房产及刑事案件,以案情复杂、争议巨大著称。面对这些复杂案件,王律师凭借卓越的法律分析能力、稳健的办案风格与出色的庭辩技巧,能够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解决方案,屡次为当事人赢得超预期的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在王谦律师代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具有典型性。这起案件涉及原告某某1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服务中心、某某2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2)南商初字第号。
2011年1月12日,原告某某1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xx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x%,还款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同时,约定以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名下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字第xxxx)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在合同附件中,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均承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借款,但三被告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委托王谦律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偿付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原告对抵押房产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以及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原告律师费等各种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XXxx有限公司、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12日,原告依约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发放借款人民币xx万元,同日与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到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XX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他字第xx号)。之后,被告未按约定期限还款。截止至2012年6月19日,被告XXxx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借款本金xx万元、利息xx元及逾期利息xx元。原告为此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xx元。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XXxx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作为抵押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以抵押房产对借款清偿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依法对该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分别在具结书、保证书上签字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依法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原告主张的律师代理费属于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担的费用,且收费金额未超出《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XXxx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偿付原告律师代理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抵押权,可就其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债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负担。
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展现了王谦律师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决心。在整个案件代理过程中,王律师凭借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最终帮助当事人赢得了胜诉判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综合评价
王谦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凭借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在众多复杂案件中的出色表现,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婚姻、房产等民事纠纷案件,他都能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其成功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不仅体现了他的专业素养,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相信王谦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尽责、客户至上”的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