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法律背景与个人特质
杨向东具备法学学士学位,接受了系统且专业的法学教育,为其在法律领域的纵横驰骋铸就了坚实的理论根基。早前,他曾服役于某部,在部队这个大熔炉中,经历了严格的军事训练和纪律约束。在军旅生涯里,他磨炼出了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高度的责任感,并且培养出了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优良品质如同基石,有力地推动着他在法律职业道路上不断前行,使得他在面对复杂的法律事务时,能够保持坚定的信念和高度的敬业精神。
律所重要职位与综合业务能力
如今,杨向东身兼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及该所合伙人律师的重要职务。在律所里,他凭借自身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着领导和指导的关键作用。从业以来,他全身心投入到法律事务的处理中,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法律纠纷,他都有着卓越的应对能力。面对法庭上的激烈辩论,他能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为当事人据理力争;在庭外的协商调解环节,他又能够以专业的素养和灵活的沟通技巧,为客户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丰富的法律顾问经验
目前,杨向东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空军第九八六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这些单位的合作中,他深入了解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为其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从日常的合同审查,规范合同条款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到为合规问题提供精准的咨询建议,再到对重大决策进行细致的法律风险评估,他都能做到严谨细致、一丝不苟。通过他的专业服务,帮助这些单位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此外,他还在20202023年期间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在医疗法律领域为医院的日常运营和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多领域社会职务贡献
杨向东还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以及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在这些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研讨和决策,将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既符合伦理道德的要求,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医疗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同时,他担任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经验,在法院调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当事人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以公正、客观的态度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并且,他还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密切关注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严格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为员工和医院之间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推动了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杨向东律师在侵权领域深耕多年,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展现出他在该细分领域的专业性和独特优势。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把握医疗行为中的过错和因果关系。同时,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他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会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审查,准确判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手段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条款解读和证据收集,他的专业能力和细致态度为案件的妥善解决提供了保障。
承办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杨向东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承办此类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他熟知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能够敏锐地捕捉行政行为中的违法点和不合理之处。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他会精心准备复议申请材料,提出合理的复议请求和理由;在行政诉讼中,他则以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进行庭审辩论。同时,他还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能够将行政法律知识与公司金融业务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此类案件涉及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处理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权益。
以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为例,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两次向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对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遂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有“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撤销原处罚决定并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相同的处罚决定。家属认为卫健委涉嫌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的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案例中的代理策略与法律论证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强调首次行政复议决定认定的卫生室违法嫌疑具有法律效力,卫健委在重新调查时负有对该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得回避。同时,团队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分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条文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是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第二次处罚仅处理前者而未认定后者,属于“选择性执法”,未能全面贯彻条例的立法宗旨。此外,团队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通过这些严谨的论证和策略,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杨向东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也展示了他在行政和医疗法律领域的深厚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