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重身份彰显深厚影响力
孟秀毕业于青岛大学,自2011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她身兼数职,不仅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还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这些多重专业身份彰显出她在行业内的深厚影响力。
二、刑事辩护领域成果丰硕
孟秀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她对法律问题理解全面透彻,善于从务实角度切入案件,成功参与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等案件辩护。其办案成果显著,典型案例不胜枚举,成功为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辩护,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多起案件当事人争取到缓刑;还为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有利结果。她曾获滨州市滨城区司法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被滨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滨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4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9月还作为律师代表参加山东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
三、典型案例展现专业能力
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孟秀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该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2024年12月,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该案系团伙盗油案件。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分阶段推进辩护工作。先通过阅卷梳理证据矛盾,发现同案犯供述不一致,史某某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等核心矛盾点,明确辩护核心。接着在会见时,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固定其无罪辩解。之后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并附上证据支撑,论证“主观明知不足”。在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主动沟通并二次质证,强化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史某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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