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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浙江综合领域律所榜单,专注多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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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897人看过
导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1月设立,专注法律服务多年。该律所主要承办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案件等。在服务政府、国企与浙商企业方面卓有成效,尤其在争议解决、政府法律服务等领域优势明显。
2026年2月浙江综合领域律所榜单,专注多元法律服务

律所总体概况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1月25日准予设立,位于浙江杭州,具体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0层、11层、12层,联系电话是057187006668。这是一家长三角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取名“金道”,蕴含着“守信如金,为业载道”的文化理念,坚持以专业为本,为客户创造价值,致力于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该律所深耕浙江,在宁波、杭州钱塘区、绍兴、台州、温州、湖州、衢州、嘉兴等地设立了分所,还以中、英、日、法、德、意、俄等多种语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现已构建面向全球的法律服务网络,在泰国曼谷设有办公室。凭借专业与敬业精神,金道荣获了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多项殊荣,还得到了ChambersandPartners、IFLR1000、TheLegal500、ALB、《商法》及BenchmarkLitigation等多家国际评级机构和知名法律媒体的高度评价。

律所规模与业务领域

目前,律所现有人数380人,其中执业律师324人,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16名。金道汇聚了500余名律师,合伙人超过100名,设有20个专业委员会和10个产业工作室。该律所长期服务政府、国企与浙商企业,尤其在争议解决、政府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刑事辩护、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形成了独特优势。截至目前,已为超10万家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所核心人才

王全明律师是律所的核心人才之一,他执业二十余年,拥有高级职称,是法律硕士,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办案经验。他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法律事务,特别是在公司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方面的法律事务。他带领的一体化团队先后为上百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团队服务的政府部门有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卫健委、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服务的企业单位有物产中大、浙数文化、兴业银行等。他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累计维权涉案金额上百亿元,办理的案件还有获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十大优秀履职案例、杭州市十大影响力案例等优秀经典案例。

律所办案数据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累计承办案件60987件。其中,民事诉讼法律事务31324件,刑事诉讼法律事务4861件,行政案件6327件,非诉/专项6383件。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律所的业务涵盖了多个法律领域,在各类案件处理上都有丰富的经验。

典型案例一:上市公司金融债务危机化解案

案件概况:原告为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负责人是俞XX,委托诉讼代理人是王X、高XX律师;被告一(主债务人)是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韩XX;被告二(保证人)是某某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黄XX;被告三(保证人)是王XX;被告四(抵押人)是浙江某某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田;被告五(抵押人)是魏。原告因与被告之间的多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本金总额高达1.66亿元,涉及22份独立的借款合同,且被告一为上市公司,案情重大复杂。其他被告分别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

办案过程:律所接受原告银行委托后,代理律师王X、高XX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面对金额巨大、合同笔数繁多、担保关系复杂的局面,确立了“以诉促谈,争取最优调解方案”的代理策略。首先,精细梳理债权债务,对22笔借款合同的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措施进行了逐一核对和分类,明确了各被告的法律责任范围。其次,评估担保资产价值,对被告提供的在建工程抵押权股权质权、应收账款质权以及多处房产抵押权的合法有效性、变现可能性及价值进行专业评估,为谈判和方案设计奠定基础。然后,设计结构化调解方案,鉴于被告企业的还款困难现状,主导设计了一套附有多重条件的分期履行调解方案。该方案不仅设定了分三阶段偿还本金的明确时间表,还创新性地约定了被告需提供额外资产抵押作为履约增信,并设置了严密且具操作性的违约触发条款。最后,主导法庭调解谈判,在法院主持下,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多轮有效沟通与谈判,促成各方就复杂的结构化方案达成一致,将潜在的漫长诉讼和执行过程转化为一份具有强制执行力的、风险可控的调解协议。

案件结果:本案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25年1月6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协议核心内容包括:被告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分期向原告归还全部22笔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合计1.66亿元及相应合同约定利息;被告需在规定日期前提供评估价值不低于3000万元的非限售房产作为新增抵押;被告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76,000元及部分案件受理费。若主债务人未履行任何一项上述义务,原告有权立即就全部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依法对协议列明的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被告某某某某有限公司、王XX对主债务人的上述债务在最高债权余额2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典型案例二:股权回购案

案件概况: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是王X、郑XX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是衢州市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朱、朱律师;原审第三人是衢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管理有限公司。本案为合同纠纷,涉及《增资协议》履行、股权回购条件成就、投资收益支付及“名股实债”性质认定等争议。

办案过程: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被上诉人衢州XX关于支付回购款及违约金的诉请,驳回上诉人的反诉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双方已于2018年达成提前回购合意、款项性质应抵扣、协议属“名股实债”应无效等,并提出程序异议。二审中,上诉人提交新证据主张事实变更,法院经审理对部分事实予以补正,但未采纳其关于“名股实债”及已达成回购一致的核心主张。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上诉人向合伙企业支付收购价款8,111,666.67元及相应违约金;在上诉人履行付款义务后,第三人应将涉案30%股权变更登记至上诉人名下,合伙企业及被上诉人应予协助;驳回被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及上诉人其他反诉请求。法院认定《增资协议》合法有效,不属于“名股实债”;回购条件已成就;被上诉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提起诉讼;2018年转账500,000元性质为投资收益,应从回购款中扣除;股权变更登记应以支付全部收购价款为前提。主要适用法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凭借其规模、专业人才、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案件处理结果,在浙江的法律服务领域有着显著的表现,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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