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离婚协议能够提些什么要求
起草离婚协议时,可从以下方面提要求:
1.子女抚养:明确抚养权归属,未抚养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和期限,还可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
2.财产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进行明确分割,确定各自的份额或归属。同时,需写明一方隐瞒或转移财产的责任。
3.债务处理: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明确各自承担的债务范围和方式。
4.经济补偿:若一方在婚姻中付出较多,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5.损害赔偿: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起草时应确保内容合法、公平,避免显失公平或违法条款。
二、起草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多少抚养费
起草离婚协议书时,抚养费金额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在确定具体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如按月、季、年支付等)、给付期限等内容。同时,随着实际情况变化,子女可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起草离婚协议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起草离婚协议需注意以下核心法律要点:
1.主体与自愿性: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需载明“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此为协议生效前提。
2.子女抚养约定:含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期限,如按月付至18周岁)、探视权(时间、方式,如每周六探视),避免模糊表述。
3.财产分割:需区分共同财产(房产、存款、车辆等)与个人财产,明确分割方式(如房产归甲方,甲方补偿乙方XX元;存款各分50%),约定隐匿财产的追责条款(如“一方隐匿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主张重新分割并要求赔偿”)。
4.债务处理:区分共同债务(如房贷)与个人债务(如婚前借款),明确承担方式(如共同债务各担50%),注意:内部约定不对抗外部债权人,但需明确内部追偿权。
5.生效条件:注明“本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登记则不具法律效力。
6.其他:户口迁移、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补偿款需付违约金)等细节可补充。
建议双方咨询律师后签署,确保条款合法且无遗漏,避免后续纠纷。协议需一式三份,双方及婚姻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当考虑起草离婚协议能够提些什么要求时,除了常见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还有一些方面值得关注。比如债务处理问题,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另外,对于经济补偿或经济帮助的要求也可以合理提出,比如一方在婚姻中为家庭付出较多,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若在起草离婚协议过程中,对这些拓展问题或其他相关事宜存在疑问,不要自行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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